专利名称:鉴定合同或字据相对书写时间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字据书写时间的鉴定技术,特别一种在鉴定文字“笔迹”真实后, 再选用相应的检测仪器检测字据“笔迹”、“印迹”色料微量物的成分、各分子结构及其含量, 综合地鉴定合同或字据书写相对时间的方法。
背景技术:
在现代证据判定过程中,字据书写时间的鉴定往往是案件判定的关键点,鉴定字 据的相对书写时间包括印迹时间,打字时间,复印文字时间,印刷文字时间和绘图时间、绘 画时间等等。通过涂改文字、印章、伪造“合同”和“字据”的案件,屡见不鲜,有的“合同”、 “字据”的日期与实际签署的日期并不一致,或者根本没有签署的日期,诸如此类,鉴定字据 相对书写时间,对判定字据的真假,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准确、快速,减去纸张对字迹影响的 鉴定合同或字据相对书写时间的方法。本发明是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鉴定方法,它从文印表面形态特征的鉴定,检测到文 印内在的色料微量物质,对于不同类型的“字迹”,选用对应的检测仪器,快速、灵敏、精准地 判定出字据相对书写时间。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按如下的方式来实现的,对于不同类型的“字 迹”,其鉴定步骤如下(一)对“字迹”能在水或有机溶液中溶解的色料物,如纯兰墨水“笔迹”、黑兰 墨水“笔迹”、各种彩色墨水“笔迹”、圆珠墨水“笔迹”和“印迹”色料物的检验,用溶解法 将“检样”与“标样”进行簿层层析对照,筛选出与“检样”相同的“标样”,再采用日本岛津 UV-2450/25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导数(1_8阶)光谱进行确认检验,导数光谱对本鉴 定有“专一性”,它可直接检测色料物,又可减去空白纸张的干扰,具体鉴定步骤是(1)依据被鉴字据的文字“笔迹”或“印迹”作为“检样”,首先鉴定字据“笔迹”的 形态特征,再对字据作一般性态检查,用彩色复印法固定字据“原形”;(2)根据被鉴字据“落款时间,,和“怀疑落款时间”,提取被鉴字据签署人、书写人 的“文字”和所在单位的“印迹”,就是提取他们在“相对时间”书写的“文字”或“印迹”作为 “标样”,按法定程序,经调查核实,从签署人、书写人所在单位的“财务档案”或“文件档案” 中提取,一般就可以找到所需鉴定的“标样”;(3)对提取的N份“标样”和“检样”进行编号,并作详细记录;(4)用医用注射针头磨平自制微量穿孔器,微量穿孔器内径2-3mm;(5)对“标样”和“检样”分别同时、等量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取样各3圆点;(6)再分别用胶水将各取样圆点的圆心重合沾粘于硅胶G簿层F254,即薄层的各 原点的洞穴内,原点处硅胶G粉末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取出;
(7)用不同展开剂,①正丁醇-无水乙醇-浓氨水-呲啶=4 1 3 2,②浓 氨水-异戍醇-呲啶=1 1 1,③正己烷-丙酮=4 1加6滴乙酸,分别对“标样”和 “检样”进行层析后,取出、风干,不经显色,测定Rf值;(8)若“检样”的Rf值与某个“标样”的Rf值相同,证明“检样”同该“标样”的颜 料相同;(9)为进一步检测色料的添加剂,再用日本岛津UV-2450/2550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的(1-8阶)导数光谱检测验证,确证“检样”与“标样”的色料微量物质相同;(10)对“印迹”的检验,通过溶解、温浸、摇勻、充分溶解和浓缩,提高“检样”和“标 样”色料微量物的浓度,有利于用上述方法进行检测,随后,再用傅里叶红外显微光谱的检 验、激光解吸质谱的检验、X-射线-毛细管-电泳仪的检验、液相色-质联用仪的检测进行 验证。(二)对“字迹”不能在水和有机溶液中溶解的“笔迹”色料物的检验,它包括碳 素墨水文字,打字,复印文字,印刷文字等等,可直接采用“显微激光拉曼光谱”进行检验。在 检测中①要选取“笔划”墨迹最集中,量最多的部位检测;②对扫描出的“指纹曲线”,又要同时变换仪器条件,如激光波长,功率,采集时 间,累积次数等,再用2-3种不同方法进行检测验证;③还必须扫描出“检样”与“标样”、峰位重合的“指纹谱图”才可定案;④为保证碳素文字“笔迹”检测结论,精益求精,也可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色_质 联用仪,傅里叶变换显微拉曼光谱仪进一步地检测验证。按上述发明签名程序,选用市场相应“检测机构”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测验证,为保 证鉴定质量,又不致案件泄密,需要①将“检样”和“标样”不介绍案情,又按编号送检;② 司法鉴定人要按检测特性提出仪器检测的参数,又必须司法鉴定人和仪器操作人在一起共 同检测,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分别、同时、等量、逐一地进行检测,直至扫描出标准谱图及其 数据;③司法鉴定人只需仪器操作的参数和各“检样”、“标样”扫描出的“谱图”和“数据”, 再结合“文检”和其它检测结果,就可以写出鉴定书;④为使选定的检测仪器运作正常,又能 按规定交费,还需和仪器的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书约定条款出色完成检测任务。现将市场销售最普遍,使用最广泛的碳素“笔迹”色料物的检测方法,作为重点介 绍如下(1)鉴定碳素墨水文字的相对书写时间,采用“显微激光拉曼光谱”检验(仪器条 件英国RENISHAW公司MKI-1000的显微激光拉曼光谱仪,使用氬激光器Ar+波长514. 5nm, 并备有氦、氖激光器波长632. 8nm,半导体激光器波长782nm,狭缝25 μ m,物镜50倍,累积 数1-3次,采集时间10-30s,控制样品表面激光功率l-3mw左右,空间分辩率2μπι,仪器的 分辩率2Cm-l)。(2)根据各种碳素“笔迹”的扫描曲线特征,它们都有较强的荧光背景,但在低波数 的峰位处,还是有明显的拉曼光谱的特征峰。经扣除“笔划”墨迹的荧光,在700-1700QIT1 之间的拉曼曲线,其中1588QIT1处的宽峰和1291-1373QIT1处的宽峰是共有的,它与碳素纤 维相似,这主要是非结晶性碳素的C = C伸缩振动而引起。有的在inSCnT^USlCnT1和 916QIT1处有特征峰。在1085QIT1和llllCnT1处,也有特征峰。有的样品在1084QIT1处,也有在geecnrkiHgcnr1和12910^处出现特征峰。这些可能是因为它们的配方有差异而引起。 或者说就是亚硫酸根SO3离子,对称伸缩而引起。根据尼伯格和拉森的看法,峰位在975QIT1 和低于960QIT1有较强的SO3离子伸缩振动的谱带,它是S-O的配位,因峰位在SieCnT1处可 定为单齿亚硫酸根离子的游离结构。(3)根据扫描曲线特征,一般在碳素“笔迹”成分中,均含有亚硫酸根SO3离子,将 它作为碳素墨水的添加剂,可以使墨水变得更黑。有的曲线峰位在1084QIT1处,是苯酚的苯 环结构伸缩振动而引起。因碳素墨水“笔迹”中,有起防腐作用的苯酚。现在市场上购买的 碳素墨水笔,大都是从国外引进吸收在我国生产的,它还在不断的发展创新中,新配方的碳 素墨水“笔迹”,有待今后进一步地鉴定研究。(4)曲线峰位在2000-6000QIT1处,扫描出的荧光曲线,可以看出荧光谱图各有不 同,有的是一个稍尖的峰形,有的是一个较宽的峰形,也有的在700-1700QIT1处,也出现了 明显的峰值,这是荧光较弱没有影响特征峰的原因。有的在700-1700QIT1之间,也能看见较 弱的峰值。据此,在检测中,检样的荧光强弱有明显的差异。从荧光谱线也可判定它们的差 异,也就是说它们所含的荧光,也有鉴定的价值。本发明的积极效果是①它是“全套”系统的检测方法,能鉴定各类合同、字据的相对书写时间;②它从文 印表面特征的检验,检测到文印内在的“色料微量物质”,内外结合,从多方位、多层次的检 测,又用高新检测仪器的灵敏,高效,多功能的鉴定作用,能有效地扩展“文检”鉴定的范围 (如文字书写时间、印迹时间、打字时间、复印文字时间、印刷文字时间、绘图时间、绘画时 间等等),它解决了原“文检”鉴定不能解决的诸多问题(如文字少、笔划少、摸仿文字、染 色掩盖文字等);③它鉴定的科学性,完整性,稳妥性,可操作性,也能有效地提供“审判”和 “办案”的《证据》,确保“审判”和“办案”的质量,佐证“审判”和“办案”的其它《证据》;④ 它不受鉴定时间的限制,年限越长,色料物的发展变化越大,鉴定书写时间的条件越好;⑤ 它能应用于法院,公安,检察,海关,工商,银行,税务,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工程和纪检,监 察等需要鉴定的单位和部门;⑥它还能选用市场顶尖、新型检测仪器的检测鉴定,既能克服 用巨资购买仪器的困难,又有利于解决仪器使用麻烦,保养困难,工作量不多,难以更新的 问题。又有利于与国际接轨,检测仪器越先进,越高新,鉴定越精准,操作越简单。它能使鉴 定书写时间的工作,有无限发展的空间。
具体实施例方式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如下实施例1 鉴定落款为“1993年12月23日”的陈某书写的“借款单”的相对书写 时间,鉴定步骤1)按法定程序提取陈某书写的4份其他“标样”;2)对送检的“借款单”即“检样”以及“标样”进行编号,并作详细记录;1号-送检的1993年12月23日陈某书写的“借款单”文字;2号-提取的1993年12月7日陈某书写的“借款单”文字;3号-提取的1993年12月21日陈某书写的“借款单”文字;4号-提取的1997年9月20日陈某书写的“借款单”文字;
5号-提取的1997年2月27日陈某书写的“借款单”文字。3)用医用注射针头磨平针尖,自制微量穿孔器,自制微量穿孔器内径2mm;对1号、 2号、3号、4号、5号分别同时、等量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各取样3圆点;4)再分别用胶水将各取样圆点的圆心重合沾粘于硅胶G簿层F254(即薄层色谱的 各原点的洞穴内,原点处硅胶G粉末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取出);用不同展开剂,①正丁醇 无水乙醇浓氟水呲啶=4:1:3: 2,②浓氨水异戍醇呲啶=1:1: 1,③正己 烷丙酮=4 1加6滴乙酸,层析后,取出、风干,不经显色(笔划有色料),测定RF值;5)用三种不同展开剂、分别层析的三块簿层上1号、4号斑点的RF值均相等,1号 和2号、3号、5号斑点的RF值均不等,证明1号、4号文字墨水颜料的成分相同。但1号和 2号、3号、5号的文字墨水颜料“不同”;6)为进一步“验证” 1号、4号的其它色料微量物“相同”,又分别、同时、等量将1 号、4号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各取样25圆点,分别放入IOml容量瓶内,各加3ml蒸馏水溶解, 振摇,温浸,使文字色料物尽量溶解在水中。再分别将1号和空白纸的对照溶液,倒入仪器 的色皿中,用导数(二阶、四阶)光谱,分别、同时平行操作进行扫描,与此同时,也用相同的 方法和相同的条件,对4号进行平行扫描,根据扫描曲线特征,也证明1号、4号文字墨水中, 其它微量物的成分也“相同”。综合以上检验,1号、4号的文字墨水成分“相同”,它证明送检的“借款单”和提取 的“财务档案”中1997年9月20日陈某书写的财务“借款单”的文字墨水成分相同,理所当 然,它也证明送检的“借款单”落款时间“1993年12月23日”失真。“1997年9月20日” 的相对时间,才是真正的落款时间(相对时间就是这天或这天前后一周的时间)。实施例2 鉴定落款为“1995年7月15日”的某《工程造价商定协议》上的“盖章” 相对时间。1)按法定程序,提取具有相同印章的3份其他“标样”;2)对送检的《工程造价商定协议》以及“标样”进行编号(并作详细记录);1号-甲方1995年7月15日在送检的《工程造价商定协议》上的“盖章”;2号-甲方1995年7月6日在《工程联系单》上的“盖章”;3号-甲方1995年7月21日在《设计图纸修改单》上的“盖章”;4号-甲方1999年4月1日在《联系函》上的“盖章”。3)将1号、2号、3号、4号分别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内径3mm)各取3圆点,再分别 照实施例1的操作,用胶水将各取样圆点的园心,重合沾粘于硅胶G薄层F254各自的原点 洞穴内(原点处的硅胶G粉末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取出),用实(施)案例1中的薄层展开 剂,分别将三块薄层逐一进行层析检验,结果均发现1号、4号斑点的Rf值“相同”,1号和2 号、3号斑点的Rf值“不同”。4)用日本岛津UV-160A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导数(三阶、四阶)光谱的检验 将1号、4号分别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内径3mm)各取样25圆点,分别放IOml容量瓶中,各 加3ml混合溶液(丁醇-乙醇-浓氨水-呲啶=4 3 1 2)4 1 3 2温浸溶解, 再分别各取上清液倒入仪器色皿中(均作空白对照试验),采用“相同”的条件和“相同”的 方法,分别、同时、逐一、进行平行扫描(条件日本岛津UV-160A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扫描范围波长200-800nm)。根据扫描曲线特征结果,进一步地发现1号、4号扫描曲线“相同”。5)为确证1号、4号“相同”,又将以上用导数光谱检验后的1号、4号溶液,分别浓 缩至o. 5ml,再用微量注射器各取浓缩液3 μ 1,分别于锂玻片上,挥干溶液,放入仪器中进 行扫描(条件美国NIC0LET420红外显微光谱仪,NIC0LETDexux670加装有显微镜ATR扫 描64次,光谱测量范围4000-650QIT1)进行验证,也发现1号、4号的扫描曲线“相同”。综合上述检测,又经高新检测仪器检验,1号、4号均“相同”。证明《工程造价商定 协议》甲方的“盖章”与它1999年4月1日,在《联系函》上“盖章印迹”的成分“相同”,它 证明《工程造价商定协议》甲方的“盖章印迹”为1999年4月1日相对时间所盖,与此同时, 它也证明甲方的“盖章印迹”,不是在1995年7月15日所盖。这一鉴定结论,提供了审判的 重要证据,为本案正确判决起到了 “决定性”的作用。实施例3:鉴定落款为“1996年11月18日”的“借款协议书”的相对书写时间和 鉴定落款时间均为“1997年11月18日”的“房屋产权过户协议书”和“房屋出租合同书” 的相对书写时间,鉴定步骤如下1)根据鉴定程序,首先对法院委托送检的“借款协议书”和“房屋产权过户协议 书”、“房屋出租合同书”作一般物态检查后,再将三份“协议书”的“原形”用彩色复印固定。2)对文字“笔迹”形态特征的鉴定,送检三份“协议书”上某签署人文字的特征相 同。3)按法定程序提取某签署人的另2份文字“标样”;4)将送检的“借款协议书”和“房屋产权过户协议书”、“房屋出租合同书”以及“标 样”进行编号(并作详细记录)1号-送检《卷宗》中的1996年11月18日“借款协议书”上某签署人的文字“笔 划”;2号-送检《卷宗》中的1997年11月18日“房屋产权过户协议书”上某签署人的 文字“标样”;3号-送检《卷宗》中的1997年11月18日“房屋出租合同书”上某签署人的文字 “标样”;5)设定显微激光拉曼光谱的检验条件(Renishaw公司WKI-1000型)条件①Ar+ (氬激光器)波长514. 5nm,狭缝25 μ m,物镜50倍,激光功率lmw,采集 时间30s,累积3次数,样品(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各取二圆点、作空白纸的对照试验);条件②Ar+ (氬激光器)波长514. 5nm,狭缝25 μ m,物镜50倍,激光功率lmw,采集 时间10s,累积5次,样品(用微量穿孔器各取二圆点、作空白纸的对照试验);条件③Ar+ (氬激光器)波长514. 5nm,狭缝25 μ m,物镜50倍,激光功率2. 5mw,采 集时间10s,累积14次,样品(用各取一圆点、作空白纸的对照试验);6)将1号、2号、3号分别、逐一放入“显微激光拉曼光谱仪”中,分别用条件①,条 件②,条件③进行扫描,发现它们是三种各不相同的方法,但扫描出的“指纹曲线”都相同。综上所述,被鉴“借款协议书”、“房屋产权过户协议书”和“房屋出租合同书”,经三 种互不相同的方法检测,扫描出的“指纹曲线”均相同,证明它们的相对书写时间相同。
权利要求
一种鉴定合同或字据相对书写时间的方法,其是“一整套”系统地检测鉴定各类“合同”或“字据”相对书写时间的方法,有近100起案地鉴定“实践证明”精准、有效,其特征在于对于可溶性和不可溶性的色料的不同类型的“字迹”,其鉴定步骤如下(一)对“字迹”、“印迹”可在水和有机溶液中溶解的色料物的检验(1)依据被鉴字据的文字“笔迹”或“印迹”作为“检样”,首先鉴定字据“笔迹”的形态特征,再对字据作一般性态检查,用彩色复印法固定字据“原形”;(2)根据被鉴字据“落款时间”和“怀疑落款时间”,按法定程序提取被鉴字据签署人或书写人的“文字”,或所在单位的“印迹”,就是提取他们在“相对时间”书写的“文字”或所在单位“印迹”作为“标样”;(3)按照法定程序提取的“标样”,应从他们所在单位的“财务档案”或“文件档案”中就能找到。(4)对提取若干份“标样”和“检样”进行编号,并作详细记录;(5)用医用注射针头磨平自制微量穿孔器,微量穿孔器内径2 3mm;(6)对“标样”和“检样”分别同时、等量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取样各3圆点;(7)再分别用胶水将各取样圆点的圆心重合沾粘于硅胶G簿层F254,即薄层的各原点的洞穴内,原点处硅胶G粉末用自制微量穿孔器取出;(8)用不同展开剂①正丁醇 无水乙醇 浓氨水 呲啶=4∶1∶3∶2,②浓氨水 异戍醇 呲啶=1∶1∶1,③正己烷 丙酮=4∶1加6滴乙酸,分别对“标样”和“检样”进行层析后,取出、风干,测定Rf值;(9)若“检样”的Rf值与某个“标样”的Rf值相同,证明“检样”同该“标样”的颜料相同;(10)为进一步检测色料的添加剂,用1 8阶导数光谱检测验证,确证“检样”与“标样”的色料微量物质相同;(11)对“印迹”的检验,通过溶解、温浸、摇匀、充分溶解和浓缩,提高“检样”和“标样”色料微量物的浓度,随后,再用傅里叶红外显微光谱的检验,激光解吸质谱的检验和X 射线 毛细管 电泳仪的检验,液相色 质联用仪的检测进行进一步验证。(二)对“字迹”不能在水和有机溶液中溶解的色料物的检验(1)依据被鉴字据的文字“笔迹”或“打字”、“复印文字”、“印刷文字”等等,作为“检样”,首先鉴定字据“笔迹”的形态特征,再对字据作一般性态检查,用彩色复印法固定字据“原形”;(2)根据被鉴字据“落款时间”和“怀疑落款时间”,按法定程序提取被鉴字据签署人、书写人的“文字”或“打字”、“复印文字”、“印刷文字”等等,按上述本发明的方法,就能提取到他们在“相对时间”的文字“标样”;(3)对提取若干份“标样”和“检样”进行编号,(并作详细记录);(4)采用“显微激光拉曼光谱”对“标样”和“检样”进行检验①要选取“笔迹”墨迹最集中,量最多的部位检测;②扫描出的“指纹曲线”,又要同时变换仪器条件,用2 3种不同方法检测、均取相同结果进行验证;③还要必须扫描出“检样”与“标样”的峰位重合的“指纹谱图”,才可定案;④为确保碳素文字“笔迹”色料物检测结论,再用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傅里叶变换显微拉曼光谱仪进一步地确证。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字据相对书写时间的鉴定方法,它是在鉴定“笔迹”形态特征后,再用相应检测仪器检测文印内在色料物的成分、各分子结构及其含量,主要是利用委托鉴定的“检样”与提取的“标样”,对可溶解的“笔迹”色料,用簿层层析进行对照,筛选出与“检样”相同的“标样”,再利用“1-8阶导数光谱”的不同方法确证,也可采用X-射线-毛细管-电泳法,激光解吸质谱,液相质谱等进一步地确证;对难溶解的碳素“笔迹”色料物,用“显微激光拉曼光谱”检测,再利用它变换条件的不方法确证,也可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傅里叶变换显微拉曼光谱等其它仪器进一步地确证,按上述操作步骤,也能选用新型检测仪器检测验证,能与国际直接接轨。
文档编号G01N21/33GK101975758SQ20101028450
公开日2011年2月16日 申请日期2010年9月17日 优先权日2010年9月17日
发明者刘公民 申请人:刘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