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试件取样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质量检验设备领域,特别是一种能对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 试件快速准确进行取样的设备。
背景技术:
拉伸负荷试验是对塑料编织袋进行质量检验的主要方法,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 试验有径向拉伸试验、纬向拉伸试验、缝边向拉伸试验和缝底向拉伸试验,根据现行塑料 编织袋标准规定,需要在编织袋的径向、纬向、缝边向和缝底向各取试件两块,长300mm、宽 60mm,再修正到50mm,如果最后一根超过半根则留之,不到半根则弃之。在实际检验工作中, 试件的宽度从60mm修正到50mm,非常繁琐、费时,制取一组试件需要40分钟左右,修正过程 中试件还容易作废,影响工作效率。最后一根是否超过半根很难判断,也就是说最后这一根 单丝是可留可不留的,这根单丝的取舍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往往一个检验员取样时保留, 而另一检验员取样时则不保留,这样所得的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直接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 性,根据试验,最后这根单丝是否保留对拉伸负荷结果的影响达5% -10%。
发明内容鉴于塑料编织袋标准中规定的取样方法存在的不足,设计人根据多年的实际工作 经验,开发了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件取样器,克服了上了述缺点,提供了一种操作简单, 取样准确的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试件取样器。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试件取 样器,包括特制裁刀和冲片装置;特制裁刀包括口字形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和匚形缝 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冲片装置包括底座,底座上设有支架,支架上设有操作手柄,支架 与操作手柄为轴连接,操作手柄中部轴连接有传动杆,传动杆下端连接特制裁刀,传动杆从 固结于支架的复位装置穿过,复位装置设有复位弹簧。口字形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边长为50mm,匚形缝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边长 为 50mmo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试件取样器的使用方法是根据取样不同选用相对应 的特制裁刀,径向、纬向试样选用口字形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缝边、缝底向试样选用匚 形缝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将编织袋平整放置于冲片装置底座上,用力压下手柄,通过 传动杆压下特制裁刀裁下试件,松开手柄,手柄复位,裁刀抬起,即可得到符合要求的试件。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该装置操作简便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一组试件的制 备,制取的试件光滑,尺寸正好为50mm,既方便快又准确无误,避免了按标准规定的人工剪 裁方法取样造成试验结果的误差。
图1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试件取样器结构示意图[0009]图2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图3缝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图中1、底座 2、支架 3、操作手柄 4、传动杆 5、复位装置6、复位弹簧 7、 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8、缝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图1所示,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试件取样器,包括特制裁刀和冲 片装置;特制裁刀包括口字形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7和匚形缝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 8 ;冲片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上设有支架2,支架2上设有操作手柄3,支架2与操作手柄 3为轴连接,操作手柄3中部轴连接有传动杆4,传动杆下端连接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7, 传动杆4从固结于支架2的复位装置5穿过,复位装置5设有复位弹簧6。如图2所示,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7为口字形,边长50mm。如图3所示,缝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8为匚形,边长50mm。
权利要求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试件取样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特制裁刀和冲片装置;特制裁刀包括口字形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和匚形缝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冲片装置包括底座,底座上设有支架,支架上设有操作手柄,支架与操作手柄为轴连接,操作手柄中部轴连接有传动杆,传动杆下端连接特制裁刀,传动杆从固结于支架的复位装置穿过,复位装置设有复位弹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试件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口 字形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边长为50mm,匚形缝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边长为50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质量检验设备领域,特别是一种塑料编织袋拉伸负荷试验用试件取样器。它包括特制裁刀和冲片装置;特制裁刀包括口字形径向、纬向试样专用裁刀和匚形缝边、缝底向试样专用裁刀;冲片装置包括底座,底座上设有支架,支架上设有操作手柄,支架与操作手柄为轴连接,操作手柄中部轴连接有传动杆,传动杆下端连接特制裁刀,传动杆从固结于支架的复位装置穿过,复位装置设有复位弹簧。该装置操作简便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一组试件的制备,制取的试件光滑,尺寸正好为50mm,既方便快又准确无误,避免了按标准规定的人工剪裁方法取样造成试验结果的误差。
文档编号G01N1/04GK201662484SQ200920290899
公开日2010年12月1日 申请日期2009年12月30日 优先权日2009年12月30日
发明者王道忠, 陈明镜 申请人:新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